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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查询:  
交通在线------代缴养路费



 
 
2008 年度公路交通规费征收办法
 

我区2008年度公路养路费、公路客运附加费从 2007年12月15日起开始征收。针对(一)减半征收车辆 ;( 二 ) 城乡个体运输户、私营运输企业和居民个人2005年1月1日----2005年12月31日新购车辆 ; (三)非减半征收车辆 ; (四)包缴次数等作出相关规定 ......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[详细情况,点击此处]

 
 
代交说明
 
   
  代交方式:  
   
1、网上交费: 针对包头地区个人车辆用户,可以通过网上交纳 08 年度车辆养路费。用户需要具有工商银行帐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。
同时需要保证其车辆没有养路费方面的滞纳金罚款,否则网上支付后也不能正常办理。
代办成功后针对该车可开通违章短信提醒服务1年,每辆车服务费为 100元。相关凭据及手续通过邮局 5 日内送达用户指定地址。
   
   
2、网上预约: 个人及单位车辆均可。
通过网上填写车辆情况,工作人员查询完您的车辆情况后,同您联系。
商定办理细节后,上门收费,办理结束后,将相关凭据及手续,通过邮局 5 日内送达用户指定地址。
代办成功后针对该车可开通违章短信提醒服务1年,每辆车服务费为100元
另收取上门服务费,市区20元/次。距离较远处另外议。
用户也可在预约成功后来我公司办理,省去上门服务费用。
  其他:   问题车辆,例如有欠费、滞纳金及罚款的。请通过网上预约,将车辆情况描述清楚 。

   
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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